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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移动电话已实行新漫游通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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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3-10 8:54:34 |
[来 源] |
人民网 |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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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移动电话已实行新漫游通话费 主叫上限0.6元/分钟,被叫上限0.4元/分钟
2008年3月09日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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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精神,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物价局近日就广西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作出调整,将国内漫游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合并,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是简化漫游资费结构,合并了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用户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收取国内长途通话费。
对于降低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调整时间,凡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的国内漫游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自今年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其他资费方案用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因涉及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问题比较复杂,但执行时间不迟于今年4月1日零时。(记者黄敏)
来源:南宁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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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 李穆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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