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自然灾害Ⅰ级响应终止。 2月1日,市人民政府根据民政部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二级响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Ⅰ级响应和我市灾情实际,决定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提高到Ⅰ级响应。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艰苦拼搏,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2月15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宣布终止包括广西在内的7省(区)国家救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级响应。2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由自治区抗击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自然灾害Ⅰ级响应指挥中心宣布终止Ⅰ级响应。鉴于目前我市灾情已趋于稳定,抗灾救灾工作已由应急抢险转入灾后恢复重建,根据《百色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程序,2月17日,市人民政府同意终止《百色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Ⅰ级响应。Ⅰ级响应终止后,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仍将按照各自的职责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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