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三农”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终结了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继续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继续对重点地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全年粮食产量达到9949亿斤,实现了连续三年增产。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又有2897万农村人口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新增450万农村沼气用户,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改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并实施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从解决工资偏低和拖欠、依法规范劳动管理、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制定了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关键领域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制造。开展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新型船舶等设备自主化工作,启动高档数控机床和重要基础制造装备等重大专项。制定并实施钢铁、煤炭、水泥等11个行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部分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增幅明显回落,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大幅下降,煤炭、电解铝分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1.1亿吨和120万吨。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工程建成投产或开工建设。青藏铁路全线通车,三峡左岸电站机组全部建成发电,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开工建设。这些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将发挥重要作用。更加重视节能环保工作。完善节能降耗、污染减排政策,普遍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工作,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强三峡库区、松花江、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渤海等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保重点工程。连续四年在全国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果。地质勘查工作得到加强。
四、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全面部署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进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取得新进展。邮政体制实现政企分开,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迈出新的重要步伐,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保险业改革深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财政税收制度继续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顺利进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深入开展。调整对外贸易结构。完善出口退税、关税和加工贸易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积极增加进口。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扩大银行、分销、电信等服务业对外开放。深化和扩大与各国的经贸往来。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全面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完善涉外经济体制和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