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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2月2日专电(记者覃广华)从2月1日开始,广西在7家医院对49个病种试行单病种治疗费最高限价,试行时间为1年。限价后,治疗费平均降价1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试行单病种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月1日起,在桂林南溪山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北海市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容县人民医院7家医院进行单病种限价试点。这些医院的扁桃体切除术、正常分娩(单胎顺产接生)、阑尾炎切除术(单纯性)、急性肠炎等49种单病种在同级医院统一最高限价,比如,扁桃体切除术(局部麻醉)病种,在7家医院中,属于二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是每例1350元,三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是每例1500元。 限价之后,这些病种的治疗费用普遍下降。比如接生费,在未限价前,剖宫产花上7000元、顺产3000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单病种限价后,不包括婴儿费用,剖宫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费用是288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的费用是3200元;顺产在二级医疗机构费用是900元,三级医疗机构是1000元。 当然,在此之前已经开展单病种限价的医疗机构,其价格低于广西统一最高限价的,仍维持现行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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