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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发现经过当场“教育”后放行的残疾人驾车违章现象依然突出,南宁市交管部门近日召集几十名被扣证的残疾人驾驶员进行面对面交流,针对每一位残疾人的违章行为逐个纠正,劝说其今后遵守交通法规。一些违规者承认“自身困难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从交警当场训斥、罚款等简单化的处罚式管理,到集中面对面交流、纠正违规行为、规劝,体现了交通管理者服务意识的新觉醒和管理方式的进步。 道路交通管理涉及国计民生,而交通违法屡禁不绝历来令交管部门头痛不已。对那些占道停车、违规行驶的驾驶员采用“电子警察”留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能罚200元决不罚199元的办法,从法理上看并没有错,交管工作似乎也“到位”了。但交通管理的严峻形势表明,只有处罚,缺乏平等、善意的教育、引导,是一种简单化的、残缺的管理。由于罚款与逃避的话题太过突出,管理的最终目的甚至被抛在了一边。 其实,更多的管理部门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工商、税务、司法、物价等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时往往遭遇阻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者以处罚为主要手段,缺乏平等、善意的教育、引导。结果,因为一个“罚”字而产生怨气,又因怨气而再次违法违规,继而再次受罚,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它所积蓄的不满、矛盾甚至对抗情绪,是交通违规、交通事故乃至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大隐患。 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目的在于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最终体现的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需要严格执法,也需要平等、善意的和谐管理方式。面对面交流、纠正违规行为,能够增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理解,是社会管理以人为本、对人的尊重,而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方式,是和谐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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