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四川的张老板在城里租门面做生意时,遭遇“二房东” 忽悠,被白白多花冤枉钱。 今年2月初,张老板通过街头的转让广告看中城里一间临街门面房,他拨通广告上面的电话后,双方见面协商,他一次性付清空铺转让费5000元,房屋半年租金6000元和租赁押金3000元,租下了这间店铺。然而在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要求他出具租赁合同和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他找房东索要,房东却声称,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然而直到开业2个月后,房东也没有给他拿来房产证复印件,致使营业执照始终办不下来,无照经营的张老板因此受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最后,张老板多方查问,才知道自己遇到了“二房东”。原来真正的房东是一个外地人,是外地房东以半年3000元的价格将房子租给他见到的“二房东”,“二房东”又将这个价格直接提到5000元后,加上转让费、押金等转租给了他。张老板经一个多月周旋,终于让“二房东”退回空铺转让费、房屋半年租金及租赁押金。4月16日张老板已找到另外的临街门面房并重新开张做生意了,然而这摊事除了让张老板白忙2个多月外,还不同程度的让他在经济上损失4000多元。 在这里笔者提醒各位租房者,在租房前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原件,同时最好向周围的业主多打听房子的背景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