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城江滨路、西园路、美食城等多家歌厅,经常超时营业,甚至有些歌厅在节假日更是通霄达旦的“蹦迪”,这些歌厅在夜深人静中所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和工作。 根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公共场所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市民认为这些歌厅有必要整改,此前虽然很多居民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但都不了了之。笔者希望有关部门拿出强有力的措施管一管,还老百姓一个清静的休息环境。
ICP证:桂06015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