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乙醇汽油在桂林市上市时间的临近,清洗车辆燃油系统成为了车主们心中的大事。为保证广大车主的利益,桂林市物价部门于近日出台试行措施,对车辆清洗燃油系统的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最高限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广西从2008年2月15日起在北海、贵港两市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08年3月15日起在其他地区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3月31日起全区封闭销售、使用。由于车用乙醇汽油中的乙醇具有较强的溶解性,只有彻底清洗车辆的燃油系统,才能有效避免因污垢堵塞而造成的油路不畅。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桂林市对使用乙醇汽油的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价格最高限价如下: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轿车、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和载重量3吨及以下的货车,清洗一次的价格上限为70元;排气量1.61升至2.2升的轿车、10座至19座中型客车和载重量为3.1吨至5吨的货车为85元;排气量在2.3升以上的轿车、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和载重量在5.1吨以上的货车为105元。另外,两轮摩托车清洗一次的价格上限为18元,三轮摩托车为25元。
各车辆清洗、维修企业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不得再另行加收其他费用;选择清洗剂时,各企业必须遵照自治区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有关标准;除非获得车主认可,企业不得任意为清洗车辆更换相关零部件。在销售时,各企业还必须对零部件实行明码标价,其零售价格不能高于进货价的115%。
桂林市物价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限价措施的试行时间截止到今年6月1日。期间,部门将加强对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并欢迎广大市民在发现有清洗、维修企业擅自或变相提高清洗服务价格时,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一经查实无误,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将被从严查处。 (记者梁亮 实习生陆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