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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乡镇机构改革使工作人员精简约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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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4 17:08:24

来源:新华社
 

        记者从4日在沈阳召开的辽宁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沈阳市自2006年8月开始实施乡镇机构改革以来,目前全市117个乡镇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乡镇事业单位由990个精简到431个,精简幅度为56%,工作人员由5837人精简到1991人,精简幅度为65.8%。
  据介绍,这次改革调整了乡镇机构设置。乡镇机构实行综合设置,乡镇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建设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乡镇事业单位保留3至5个服务中心,其他机构一律撤销。经此项调整,乡镇事业单位由990个精简到431个。
  同时,这次改革重新核定了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按人口数不同将3县1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所属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分别核定为40-50名;各区和开发区所属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分别核定为35-45名。其中,原有的行政编制数不变,与上述编制定额的差额部分为事业编制。按照这一标准,全市乡镇事业编制由4092名精简为1991名,精简了51.3%。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辽宁85%的事业单位实行了人员聘用制,81%的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完)

 

 

作者:王莹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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