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注册
右江日报社主办
县区频道:
田东县
平果县
德保县
那坡县
凌云县
乐业县
田林县
隆林县
西林县

您的位置:百色新闻网新闻中心国内新闻—正文

广西南宁:清洁工作“不作为”领导将被免职

http://www.bsyjrb.com  

2006-12-27 15:44:55

来源:新华社
 

         广西南宁市近日正式出台《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今后,对城市清洁不作为的领导将被免职。
  南宁市法制办行政法制科科长侯康顺认为,《暂行办法》既为各级行政部门戴上了一个“紧箍咒”,又是依法行政的体现。
  南宁市把清洁问责制分为3个层面:第一层针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有组织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的职责;第二层针对查处“五乱”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城管等部门;第三层针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个层面的领导各自承担不同责任,《暂行办法》中明确,第一层面,“对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不部署,不指定或落实‘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出现第一次将对直接责任人问责;第二层面,如果城管“查处垃圾乱扔等行为不力,造成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脏乱现象严重的”,也要问责;第三层面,企事业单位有责任为庭院内部保洁,若是在责任区范围内不作为的,也要进行问责。
  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奖金,停职离岗培训,调离岗位,解聘、辞退或责令引咎辞职、免职。
  《暂行办法》中明确公众和媒体的参与权、监督权,受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的,新闻媒体曝光的,由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同样进行问责。(完)

 

 

作者:何丰伦 责任编辑:王萍

打印】【关闭

上一篇:新疆制成第一幅农村公路电子地图
下一篇:《曲苑杂坛》将推出马季遗作《山东斗法》《数目字》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欢迎投稿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意见建议 | 网站声明

百色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06 bsyj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