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平果讯 隆安县雁江镇陆某窜到平果县城盗窃摩托车,日前,被平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7年9月4日8时许,陆某窜到平果县电信局宿舍区内,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将张某停放在电信局宿舍楼下的轻骑QM100-7二轮摩托车的电门锁捅开,将该车盗走。得手后,陆某当即将摩托车开回隆安县雁江镇寻找买主。当天下午,陆某在雁江镇街上四处寻找买主欲将该车卖掉时,被隆安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陆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隆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平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由平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平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陆某犯盗窃罪,向平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平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人民币880元。破案后,被盗摩托车已经收缴并退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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