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田阳讯 近日,田阳县司法局坡洪司法所调解了一起涉台狗咬羊民事纠纷,狗主人官某同意赔偿羊主人韦某经济损失1250元。 5月17日,田阳县坡洪镇琴华村陇值屯村民韦某像往常一样将自家山羊赶上山放牧,当途经官某开办的石场时,突然从路边石场里窜出一只大理狼狗入侵到羊群中来追逐山羊,任凭羊主人怎样驱赶也没能把大狼狗赶走,最后一只怀孕行走不便的大母羊被大狼狗活活地咬死,当时石场的几位民工也亲眼目睹了这一情景。事后,韦某要求官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400元,死羊由官某处理。而官某认为韦某要价过高,不同意韦某的赔偿要求。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每次协商都不欢而散。 5月21日,坡洪司法所在深入村屯排查矛盾纠纷中,得知这件事后,立即主动介入。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后,5月27日,坡洪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组织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民法通则》进行调解,明确指出该狗是官某饲养的,狗咬羊造成损失已成为事实,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向韦某赔偿的民事责任,但韦某作为损失方,请求对方赔偿也要有具体的依据,不能得理不让人,随意喊价。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依理耐心细致地组织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官某同意赔偿韦某经济损失1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