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靖西讯 近日,靖西县司法局新靖司法所干警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5月23日上午临近下班时,一位中年妇女走进靖西县新靖司法所办公室向司法干警说出自己的遭遇:她的丈夫李某,今年48岁,家住靖西县果乐乡,2003年春节后不久,李某就带着同村的5个伙伴到新靖镇某砖场打工,李某及其伙伴的勤快深得砖场农老板的赏识。2006年7月,一直在砖场干了3年多活儿的李某向农老板提出辞工并要求老板结清工资,农老板同意李某辞工但以手头紧为由拖欠李某工资2600元,应李某要求,农老板给李某写下了欠条但欠条中未约定支付欠款的时间。2006年12月底,与李某同村的5个工人集体向李老板提出辞工要求,造成农老板的砖场没有工人做工而不得不暂停工作。农老板认为是李某煽动工人集体辞工而造成砖场停工,给砖场带来了损失。而后的一段时间内,李某多次要求农老板兑现拖欠的工资,但农老板都以各种借口拒绝兑现。 今年1月,当李某电话联系农老板得知第二天上午可以兑现欠款后,次日一早,便带着欠条搭车前往农老板的砖场,但因为路上堵车,下午3时许,李某才赶到农老板的砖场。当时,农老板正在前往南宁的路上,砖场里只有农老板的小儿子和几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在一起喝酒。农老板的小儿子得知李某的来意后,谎称李某拿出欠条他就代父亲结清欠款,李某信以为真连忙拿出欠条递给农老板的小儿子,已有几分醉意的农老板的小儿子把欠条撕毁并对李某进行威胁。李某怕事情闹大自己吃亏,只好空手而归。 今年4月中旬以来,李某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吃了好多药还不见好转,造成家庭经济更为困难。5月23日,当李某爱人知道新靖镇某砖场还欠丈夫工资款2600元后,便来到新靖司法所办公室,要求司法干警对某砖场拖欠自己丈夫工资一事进行调解。 司法干警接受了李某爱人的请求后,立即到砖石场进行调查,掌握情况后,司法干警及时通知农老板到司法所进行调解。经司法干警阐明法理后,农老板认识到自己拖欠民工工资的错误性和自己小儿子撕毁欠条已涉嫌抢劫罪的严重性,于是主动兑现了所欠的2600元工资,而后李某爱人放弃了要求农老板支付利息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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