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西林讯 近日,南宁某爆破公司来到西林县承揽拆除西林县原工商银行的办公大楼,由于未对周围的路灯、路树、人行道等公共设施采取任何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联系设施监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暂时性的拆离保护等;而直接利用大型机器进行拆除,致使被拆除物周围的绿化带、路树、路灯、人行道、清洁工程宣传牌等公共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经该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之协商,该公司被照价赔偿一万元钱进行修复维护。相关部门提醒:单位或个人在拆迁建筑物、构筑等设施,在按相关法律法律办理相关手续后,动工时勿忘与地下、地上、架空等相关设施的监护人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采取必要的安全维护措施;否则损坏设施害人害己,轻者遭赔偿,重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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