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靖西讯 两张桌子并起来,摆上国徽,一个临时审判庭就这样在村委会门前的树荫下成立,周围聚满了旁听的村民,下午1时,随着法椭敲响,庭审开始了。这是4月14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地州乡村开庭审理原告农某某诉被告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场景。 本案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去年9月份,原告在帮助被告建房时,不慎从一楼楼顶摔下来,造成左小腿骨折,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出事后,被告除送给原告2只鸡外不再给别的补偿,平日里和睦相处的邻居由此翻脸成仇,村委会、当地政府多次调解未果,春节前两家人还差点动起干戈。不久前,农某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 考虑到双方是邻居,法庭在立案后曾3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都因被告补偿数额太少而未果。为了便于在庭审中调解,法庭决定对本案就地进行审理。为了不影响春耕,双方当事人请求庭审在相对休闲的午后进行,不少村民也希望能参加旁听。为了方便当事人和借机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办案法官爽快的答应了大家的要求。 当天,他们自带快餐,放弃午休时间就进行工作。庭审中,法官再次对案件进行调解,他们从法讲到理,从以前两家人和谐生活的好处和如今双方对峙的种种不利进行了鲜明对比,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只有和睦相处大家才能安居乐业的基本道理。法官说到动情处,旁听的村民无不点头称是,这一场景也深深地感动了被告,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了调解,当着村民们的面向对方道歉,并当场将2000元钱交到原告手中。此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