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百色市金马园小区的群众,金马园小区已有将进200户住户入住已有4年多,可至今金马园住宅小区开发商没有按规划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建设给购地户带来诸多不便并由此引发不少安全隐患。 情况是这样:金马园住宅小区位于东笋路右江区酒厂对面,该小区的开发商为原县级百色市地产公司。我们这些住户都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该小区内建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截止2006年底,该小区已有90%购地户投资建房并居住,但开发商却迟迟未完成当初售地承诺按规划进行建设的诸多配套工程。 这些存在问题主要: (一) 小区内道路硬化没有实施,还是浮土路面,而且该是道路的却乱推报废车辆或其他废品等。 (二) 小区内原规划为绿地的地块却被人为到处乱搭乱盖,或占用为自家的化粪池,既影响小区内住户的出入,更有损市容市貌。 (三) 在小区内经常有乱推乱焚烧轮胎等橡胶类废品,空气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小区内群众的日常生活。 (四) 小区内没有排水沟,下雨时,雨水以及泥沙汇聚成泥潭,过往车辆把路碾得泥泞不堪,天晴时过往的车辆又把泥灰尘卷上半空中,加上酒厂的烟囱日夜排放的浓烟,整个小区时刻都笼罩在尘烟之中,一片狼籍,真是苦不堪言。 (五) 小区内无一盏路灯,夜晚小偷猖獗,小区内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售地开发商原有关负责人反映,答复是:此小区建设属于机构改革时和撤地设市前的问题,原县级百色市地产公司已不复存在,当时的负责人现已调离,原售地款已上交县级百色市财政局(现右江区财政局),无法拿回建小区配套建设等等。但实际上,该住宅小区都是在2003年才交完售地款,而撤地设市是在2002年11月份,怎么有把款交右江区财政局之说?另是原县级百色市地产公司(开发商)虽现已不存在,但撤地设市时已有文件明确该单位的归属事宜。我们认为,作为开发商,理应按当初售地承诺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建设,不应以各种理由相互推卸责任。 金马园小区的群众也曾多次向市领导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得到答复。小区群众期盼能通过报社网络媒体反映我们的困难,改善这里的人居环境。
百色市金马园小区的群众 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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