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蒙兰玉、谭风俩、谭承显、谭承伟、韦全靠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日前经该县法院审理后,5被告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罚金2000元。
5人均系德保县荣华乡大坤村人。他们看到周围的很多村民因种木薯而致富,便想效法致富。2006年3月至4月间,蒙兰玉等人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多次雇请他人到本村的集体林区内的录翁等林地进行毁林开垦,种植木薯,擅自毁林面积共达294.65亩。
案发后,德保县检察院在办理其他案件发现上述5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的建议。此案经公安机关追诉并经法院审理后,认为5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大量毁坏,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遂作出上述判决。